為提升空氣質素 政府刊憲減低發電廠排放限額

為提升空氣質素 政府刊憲減低發電廠排放限額

為提升空氣質素 政府刊憲減低發電廠排放限額為提升空氣質素 政府刊憲減低發電廠排放限額

【on.cc東網專訊】政府今日(30日)在憲報刊登《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額第十份技術備忘錄》,進一步減低發電廠在2030年及以後空氣污染物的排放限額,提升香港及珠江三角洲地區的空氣質素。

《第十份技術備忘錄》是根據《空氣污染管制條例》頒布,把電力行業於2030年及以後的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每年排放總量上限分別減低至2,302噸、8,350噸和317噸,與現有《第九份技術備忘錄》內所載列的2026年電力行業排放總量上限比較,分別進一步收緊19%、25%和14%。

​環境及生態局(環境局)發言人表示:「在釐定新排放限額時,我們已考慮本地用電需求、兩間電力公司燃氣發電量(包括其興建新燃氣發電機組以取代燃煤發電機組的進展)、現有發電機組的排放表現、預計供港核電及清潔能源,以及可再生能源的預計發電量等因素。政府亦一直要求兩電在設計及營運上採用最切實可行的方法,減少空氣污染物排放。」

【更多即時新聞詳情請上東網新聞】

Share
Related News